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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。
屏幕上赫然出现一张女性面孔。
“事态紧急,我就走了特殊渠道。”她说,“就在刚刚,界壁消失了十秒。”
三分钟后,MPV里的女“人”摘除耳机。
“云无月,我真不明白你。”驾驶座上的男人说,语调千年如一日冷嘲热讽,“人这种蝼蚁,充其量就是我们的食料。魇族化成人形只是为了方便进食,你还真把自己当人看了?”
“我与你不同。”
“因为那个男人?”他和他的同伴是有些特别,那种气息……夜长庚舔着下唇回忆了一下,“缙云。”
“不,虽然缙云的确救过我的命。”她降下车窗,细雨还没有消停的趋势,“我只是在做我认同的事情。人族固然弱小,但他们所守护的信仰,值得我敬重。”
人间的六年把男人稚嫩的五官磨得坚毅,那是湖面上的真实;而她所处的异域以五十倍的流速在湖面下漂流,水浪将一块块记忆碎片带来、卷去,拼成她三百年后波澜不惊的心境。她浮回湖面,六年前的情谊落进三百年后的眼,就成了一生中的一线因果。
缙云教会她以战求强,以强求生,但她不会活成他——那是对这份教导的侮辱。
《千秋》是她的答卷,她想让他听到。
“认同?”
夜长庚比她先一步来到人界,吃透了层出不穷的勾心斗角。他眼中燃起磷火般的幽光,摊开的手掌上飘起黑红莲芯:“可别忘了,云无月!这是人界,而你、我是异族,反过来,也是一样的。从异族中寻求认同,不可悲吗?”
“总好过自以为能操纵人心,却逃不过被人心操纵。”云无月化回魇族的手爪,五指一合,夜长庚的轻慢顿时流了个干净,“我当然记得自己是异族,而异族尊崇弱肉强食。同族之间虽不能互伤,但以强克弱,牵制一二,还是可以做到。”
她说完撤去威压,他像被狂风压倒的枯草那样贴着车窗,大口大口地汲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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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用你的游戏加重人族的仇隙,我就用我的方式去弥合它。”她化光移向界壁,“半小时后,你就可以使用妖力。我去一次天鹿,你记得把车开回去。”
夜长庚摸着撞痛的颊侧,抽刀似地拔下车钥匙,一脚踹上车门。
在他不远的雨里有个满面胡渣的男人,男人身前有一件走形的外套,他提起鞋跟碾过一排金属纽扣,然后踢走了整件衣服。
夜长庚握着莲芯轻慢地笑了下。
他打起伞走进雨幕。
——十分钟前。
缙云驱车来到界壁。
秋雨是天然的烟雾弹,掩蔽着蠢蠢欲动的魑魅魍魉。他脱下手套握住太岁——比起枪支他更喜欢用剑,那更有实感——湿气挤进掌和剑的缝隙,让他记起血第一次淋了满手的感觉:滚烫、粘稠,又顷刻冰冷、干裂成粉。每个生命这样地来,也这样地走,起点与终点别无二致,只是路径不尽相同。
但那不是魔的血,是人的。只有上过战场才知道生命的廉价和可贵,而所谓的强大……有多无能。
缙云走向昨日留下的标记,跨过它试了一试——竟然没有受到阻力。转浓的雾气撕碎秋景,原本的天空变成巨型的紫红漩涡,像一只巨型齿轮转动,在找到咬合部位的瞬间完成了空间的转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