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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再嫁争端(2/2)

气急败坏,白一翻,直接昏死过去。

张汝舟:“……”

嘿,又找到一条法律条文,不知编这条的人是于什么思想啊?

好在她也没想过能堵住所有人的嘴,现在都不能,还想着到古时候?

当然,哪怕林书都如此背书,还是少不了议论李清照所谓清白、贞洁的那言论。

【但结果没有她想象的那般糟,她在牢中待了不过九天便来了,自然是少不了前半生的亲友相助。

确实,抓住一个女晚年遇人不淑的事情来大文章,专门拿来说属实上不来台面。

【北宋地理学家朱彧:“不终晚节,落以死,天独厚其才而啬其遇,惜哉。”

编撰法律条文的人:默默捂好,不留名。

笑你个大鬼啊,笑笑笑!

他们幸不幸不知,但你应该是幸的,没有李清照,谁能把你名字掰来说两句啊。】

南宋文学家胡仔:“易安再适张汝舟,未几反目,有《启事》与綦厚云:‘猥以桑榆之晚景,兹驵侩之下材。’传者无不笑之。”

老夫没有这么写过!!!

只有百姓一脸诧异,官府还有这样的条律啊?

谈地理谈到李清照的二嫁上面,拐得可真够远得。

当然,直接被伤害的就不说了,单说被误伤的人。

南宋文学家王灼:“赵死,再嫁某氏,讼而离之,晚节无归。”

很容易叫人误会我不是个正经人啊!!!

其他人:本来还没觉得,但听了天幕的话后,这条律是有不讲理啊。

其实啊,这玩意写的时候义愤填膺,等到要真正面对世人‘扬名立万’的时候倒是知羞耻了。

其他人同样好不到哪里去。

我们来简单读一读几位大家的犀利评价啊。】

照宋代相关法律《刑统》规定,妻状告丈夫,如果丈夫因罪判刑,妻也将被连带坐两年牢。

不知你们四五十岁的时候有没有‘老夫聊发少年狂,一树梨压海棠’啊?

一瞬间,看闹的心思褪去,不少人都开始战战兢兢。

李清照心里的那伴随着天幕一句接一句的吐槽然无存,突兀的笑声来。

但就是这九天,来后等待着她的还是讥笑、诽谤。

南宋藏书家陈振孙:“李清照晚岁颇失节。”

但李清照不了那么多,她不可能委屈齐全和张汝舟过下去。

至于老赵家的皇帝都觉被伤到,确实,家国都没有雪耻,再谈个人的那些所谓耻辱尤其没有底气。

明朝文人叶文庄:“李公不幸而有此女,赵公不幸而有此妇。”

苏轼:诗不能用啊!!!

晚节晚节就知晚节,睛里只有女所谓得贞洁、气节,你们南宋没有雪耻怎么好意思谈气节?

反正李清照宁愿自己坐两年牢都不肯再多看张汝舟一,可见被她嫌恶到什么地步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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