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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回来的时候,不过是清晨,但是现在已经到宫宴快要举办的时候。他是主角,不能待在这里陪你,他也觉得很可惜吧?”
巴戈阿斯回答完以后,还顺便说了一些无用的资讯:“二王子殿下待您真好,他用毯子包着你,然后一路把你抱回了寝宫。我敢说就算殿下以后跟西台公主成婚,也不会对她那么好的。”
内弗尔卡拉的老婆,是肯特考斯二世吧?一位资料不多的女性,依照传统被修了王后陵,陵墓和内弗尔卡拉的紧靠在一起,形成墓葬群。我没有实际去考察过。
一想到我在骆驼上睡着的时候,十之八九是靠着那家伙的背,我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巴戈阿斯把我擦干净以后,说道:“大人,请等我一下,我从箱箧里找一件您最漂亮的衣服出来给您穿。”
我说:“换衣服干嘛?不是都晚上了?我不可以继续睡觉?”
“大人,您在说什么!”巴戈阿斯回答道:“今晚的宴会,二王子殿下要正式宣布他的婚讯,您怎么可以不去呢?您就不会舍不得吗?”
“不会。关我屁事。”我立刻告诉他。
“不管大人您有什么样的感觉,反正不要在别人的面前表露出来,这里可是宫里呢。”
巴戈阿斯说道:“就算殿下对您再好,也不要恃宠而骄。”
“您今晚的使命,是穿得漂漂亮亮的,陪侍在二王子的身侧。只要您安安静静的,像平时一样,面带优雅的笑容,殿下还有他的臣民们就会开心了。”
“那不是你的使命吗?”我回答他。
“那、那怎……怎么可能会是我这等贱民的使命呢?殿下他是那么地高贵、圣洁、不可接近,”
说到这里巴戈阿斯小脸一红,“自然是只有像大人您这样的身份,才能陪在他身旁。”脸红?他是脸红个泡泡茶壶啊?难不成他喜欢内弗尔卡拉?
埃及奴隶制度害人不浅,巴戈阿斯人明明就长得漂漂亮亮、干干净净,却因着其阉奴的身分,自卑自贱成这副德行。
仔细想想,我忽然整个人都知足了起来。
一来,我穿的不是一个我不知道语言、不熟悉文化的朝代,文字沟通不成问题;再来,我认识这里的人,至少我知道内弗尔卡拉是谁,到冥界时也认得那三巨头;最最最重要的──我没穿成宦官哪!
在这种奴隶时代,要是穿成奴隶会很悲剧的,也许第一天就被活活打死;假如我穿成巴戈阿斯这种层级与外表的小白脸,没准还得去坐庙,到时候菊花都被操成甜甜圈,这太恐怖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