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呜颤着,身躯轻摇款摆,抖得浑身金铃齐齐酥声作响,说不出的艳魅动人。
“原来这便是合欢宗犬奴的金铃颤,我只听过名字,今日才见了,原来竟抖得这么好看!”杨堂主赞了一声。
兰宗主听了这赞,立时得意道:“自然,这功夫可不好训,讲究的是插穴便颤,如风摆柳,既要响,又要媚,又要浑成自然,不能让人看出身子刻意摇动。我这狗儿也没少吃苦头,才终于练成这样,要响哪颗铃就响哪颗铃,要快就快,要慢就慢。”
说着,兰宗主又摸着艳宠头颅道:“练成了这功夫有好处,以后主子玩厌了你,丢来这奴院也浪费,倒不如寻个娼馆卖去,平日里见了男人就张腿,就这么带着一身铃铛颤给人看,总有人乐意宠宠你,好不好?”
淫犬听了要玩厌的话,想是怕极了,喉咙里呜呜哭吟,只是摇头。兰宗主笑道:“好好听话,好好伺候,我兴许还多玩你些时日——杨堂主,我那字刺得好不好看?”
听了兰宗主这问话,杨堂主伸手翻搅艳宠穴内琉璃棒,撑开了寻着向内看。看了半晌,却诧异道:“……怎未见字迹?”
“我用朱砂刺了个兰字,大约和这狗穴里颜色近似?”兰宗主也凑近过来,握着琉璃棒翻弄几下,脸上也惊异起来:“怎不见了?——怎么连个刺字都留不下?”
二人戳着琉璃棒搅弄,这淫宠腻声呜咽,瑟瑟发抖,颤得浑身娇软,刺着金铃的舌头自然说不出什么解释。——而兰宗主也并没有打算从他口里听到什么解释。
兰宗主思索半晌,皱眉道:“我原觉得这狗不留鞭痕颇妙,此刻倒觉得怪了,今日晚间倒要再多试试,到底怎个不留伤法。”
“不留伤总是好事,要教训他时可不就不用留手了么。”杨堂主哈哈笑了两声,一低头,见自家训的那犬把颜料口势舔成了一团糟,一个舌头花花绿绿,兰宗主那狗舌上却清清楚楚,舌尖舌侧舌根各是不同色块,也不禁感叹道:“兰宗主这狗口技是训得真好。”
“自然。”兰宗主听了这赞扬,神色这才松快些许,说道:“这狗自然是好的,只若体质太怪,便不如回去把肩胛也穿了,也玩得放心些。我再叫这里管事好好给我寻寻册子,看看他来历。——今日来时说什么来的,带他们来看看奴院,再去看看魔院?这便走罢。”
于真听着兰宗主说那穿肩胛的话,越想越怕,心里一片慌乱——容昭这体质实在不能随意叫人发觉端倪。
其实容昭能藏到今日,实已属万幸。若当真被人发觉他手足复生,以这群魔修的惨酷手段,到底会对他做出什么事情来?将当日零碎敲骨的刑再来一次也是顺理成章,将血肉一丝丝活剐了再看他复生也未必不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