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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四章 所谓,屍堆城破(3/3)

“为何?(为何?)”两人异口同声。

这默契,简直了。

李孟羲忍俊不禁,刘备亦然。

然後,刘备跟李孟羲讲他想到的东西,攻城的士兵也可以一手拿盾,一手拿长兵,不知好用不好。

而李孟羲也把自己所得讲给刘备,说若是战事惨烈,城上堆积屍T,人走脚绊的,不利守城。所以应时刻保证城头行走畅通,屍T应该及时处理,处理屍T可用石灰,守城之时石灰得有所准备,且可以往下撒,以迷敌目。

两人意见交换之後,都深以为是。

李孟羲看问题总是能更深入更全面一点,不流於表象。

所以刘玄德说可以试试士兵拿长兵攻城,这还能验证一下,李孟羲说弄石灰,一时半会无法找石灰,真找到了,也没练用石灰撒人的必要。

刘备建议的是,攻城的士兵不拿短刀,拿长兵,或许能更好的杀伤城头之敌。

登城之时,长兵到底有没有优势,李孟羲不知道。

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

试试就知究竟了。

步戈b枪略短,两米多到一米多不等。

刘备亲派他一个身手不错的亲兵拿着盾拿着戈,往城头上攻。

刘备这个亲兵人高马大,亲兵拿着盾,爬到城头之时,手如开门一般往左猛的一拍,砸偏了朝他刺来的木棍,接着左手的长棍一格一T0Ng,打歪了刺向他右x的“兵器”之後,瞬间杀出了一个小空挡。

然後亲兵奋勇,大吼一声,踩着梯子直接从城下缺口跳到了城上。

此人的确b一般人能的多,他跳到城墙上之後,手里的盾狠拍,呼的一声拍在了某人x口,把人拍的踉跄後退。

这麽猛的一个超级兵,也威风了不到两秒,就在四五个人的长短木棍的围攻下,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,当场就阵亡了。

长杆兵器或许有点用,李孟羲想着。

但登城之士,就算拿枪,也不能拿战阵用的长枪,应该拿短矛或短戈。

从攻城梯上到攻到城墙上这一两步的距离,是整个攻城战最焦灼的厮杀点。

盾是必须要带的,盾要防箭,防石头,而另一只手拿刀还是短矛,或许各有优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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